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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他没直说,“穿休闲点,到了就知道了。”
向菀从十几件当季衣服里选中一件白色灯笼袖连衣裙,再搭配经典款外套披在肩头。所谓人靠衣装,和她那几件便宜衣服相比,瞬间亮眼了不少。因为五官精致,皮肤没有任何瑕疵,不用多余的妆容修饰提亮,也非常相宜。像是随父亲参加商业场合,但又不必遵守dress
code的小千金。
去书房找路延希时,向菀路过自己的假i包,她弯身,把一个手掌大小的长方体翻出来。
路延希正在翻看一本专业书,察觉到她进门,抬头看了一眼。看到她的衣服很合身,略略扬起唇角。
向菀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书桌上,“答应送你的礼物。”
他拿起那只陶瓷制品,颜色是蓝色的星空。以路延希挑剔的视角来看,绝对算不上精品。
向菀解释说:“这是笔筒。”
路延希也确实需要用这个东西,但,他怎么看,也不觉得这是笔筒。具体像什么,他还没猜出来。但总之不像笔筒。
这个星空背景的陶瓷不像是工业化出品,因为不太光滑,陶瓷曲面弯弯折折。唯一的优点是,配色很好看。一看就是新手制作……路延希顿了下。
他抬眼说:“你做的?”
向菀没想到他一眼就猜中,一下子愣了,很快说:“逛街时随便看到一家手作工作室……”
“谢谢。”
路延希也只是想收到她送的礼物,任何东西都可以。毕竟他从小到大什么都不缺,什么都见识过,再昂贵的东西在他眼里都不稀奇。
“不过,笔筒挺特别的,一般都是送杯子、碗——”路延希说到一半,停住,“这,该不会是杯子吧?”
向菀暗中捏紧手指,坚定地说:“是笔筒。”
路延希:“是杯子。”
“是笔筒。”
“……”
路延希本来不确定,一看女生坚毅得像是要掏出枪比在他脑门的目光,他笑笑说:“好吧,是笔筒。”
向菀转身离开书房。
心里却懊恼,早知道,当初就捏个盘子好了。
最开始,她是打算送路延希一只杯子,曲面的凹凸不平,是她特意用手捏的,以营造一种另一个人用这杯子喝水,会间接地感受到她手指的弧度的错觉。向菀作完这个,就觉得自己脑袋进了太平洋,想这些有的没的是要做什么。
路延希这人极其挑剔,送他杯子,他也不会使用,干脆就说这是笔筒。
而且,听说,“杯子”和“辈子”谐音,情侣之中,送杯子的意义不同,“送一杯子”相当于“送一辈子”。
虽然他们和平常的情侣完全不一样,但还是避免这样的误会。
向菀想不通,拿陶瓷杯这种易碎的东西当信物,只因为一个谐音梗,真的吉利吗。还是说,越是脆弱的东西,越是需要细心保护。
向菀在厨房给自己接了一杯水喝,微微吐出一口气,她有时真的很烦路延希反应这么快。
但只要她不承认,他也没办法把笔筒当成杯子。他又不会真的拿这东西喝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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