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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章
儿行千里母担忧!朱楷想要建立的新大明!竟然是!?
“贯中稍等,我这就去呵斥二弟!”
说完,朱标就拿着书稿去奉先殿里去找朱楷。
奉先殿内,朱楷正光着膀子,和孟端坐在桌子前讨论着书稿的内容。
朱标凑过去,听见孟端对朱楷说道:“二皇子,这本书挺有意思,与其他文本的神魔鬼怪不同,这本书写的是市井生活,写出了大宋的腐朽,君王的昏庸,臣子的奸诈……各色人物五彩斑斓,真乃一本佳作,对朝堂之臣也有警示作用,好书!好书啊!一本警世之书,老罗怎么不写呢?”
朱标:????
你确定咱讨论的是同一本书吗?
为什么我看到的和你看到的不一样?
“老罗说,这本书描写的是男女之事,有违君子之道,说我的名声经不住这本小说的毁坏了。”
朱楷也很无奈,“能赚钱就行嘛,老百姓不都喜欢这点事?老子怎么着也是他的金主,这厮竟然违抗金主的命令,着实该打!”
朱楷写这本书是为了赚钱,罗贯中觉得里面书里的内容太过艳情,而孟端看到的,却是警世之作……
怎么听这三个人对这本书的理解不一致。
朱标正想说话,孟端在喝了口啤酒后说道:“老罗满脑子都是腌臜,真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,他脑子里不干净,想什么都不干净。”
说到这,孟端这才抬头发现了朱标,立刻拜见:“臣……二皇子门下掌书记,拜见太子殿下?”
孟端跟了朱楷以后,见过好几次朱标,之前在淮扬楼上的冲突早已成为过往,两人都没再提这件事,显然是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,所以见到朱标也不尴尬,只是很平常的打招呼。
“嗯嗯嗯,见过孟先生。”
朱标把书稿放在桌子上,孟端看到书稿,脸上露出笑容:
“这本书,殿下您也看到了么?感觉如何?”
“呃……”
朱标自然不能像罗贯中一样,满脑子腌臜,义正言辞的说道:
“孟先生说的对,这本书就是警世之作,应当大书特书!”
“……”
孟端把朱标放在桌子上的书稿拿起来看了两眼,脸上露出玩味的笑容。
没想到,你竟然是这样的太子……
朱标手里拿着的,是老罗写的开头,后面的大纲在我手里,伱从哪看出来这是警世之作?
孟端心中了然,但并没有因此对朱标有什么偏见。
这本书本来描写的就是男女之事,他看了开头也觉得这本书充满艳情。
艳情归艳情,但这并不失为一本好书。
孟端故作不知的把大纲也放在书稿上,重新递给朱标,随后装作浑然不在意的样子和朱楷聊天:“这本书,我看着还行,而且老罗的文笔尚可,这么一本好书,不写可惜了,要不……让我来写?我经历过元末的昏聩,也做过一些捅破天的大事,把个人经历写进去,这本书也就有了现实的影子,可以为更多人喜欢。”
“你能把故事加进去,但你写的肯定没老罗写得好。”
朱楷毫不留情的抨击着孟端,“人家是专业的,专业的人才能赚到更多的钱。”
孟端听到朱楷说自己不行,非常不满,然后和朱楷争辩起来。
朱标在一旁没插话,而是看到书稿最上面的大纲,越看越不好意思。
合着,这本书前后不是一回事。
男女之情夹杂其中的书……想看!
再看向孟端,朱标又想到刚刚自己说的大义凛然的话。
还有孟端投来的意味深长的笑容。
没想到啊……你竟然是这样的孟先生。
跟着二弟没多久,就学坏了啊。
而朱楷已经和孟端已经争辩完毕,朱楷以自己是‘主上’,他和罗贯中皆是‘臣子’为由,强行不让孟端写。
“罗贯中,给我滚进来。”
朱楷在殿内喊了一声,晒的脸上满是汗渍的罗贯中跑进来,立刻站到朱楷面前听候命令。
“这本书,我还是想让你写的,但老孟看到这本书,他也想写。”
朱楷看着罗贯中,
“你就说写不写吧?你不写我就让老孟写。”
“孟老匹夫也要写?”
罗贯中看向孟端,轻蔑的嗤笑道:“怎么,亚圣后裔也懂男女之事?”
孟端抚着胡须,轻描淡写的说到:“老夫也有孩子,呵呵……你不必看轻我,我像你这般年纪时,我已经已官吏之身,斩逆元的河南都元帅,和我比起来,你还要多加努力啊。”
孟端是河南杞县人,他在蒙元担任衙门的小吏,并且以自己是孟子后裔自居。
只不过,当时的河南官吏都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,他们连大字都不认得几个,哪里懂什么孔孟之道,所以也不理会他,孟端没事的时候,就写个反诗助助兴,反正也没人看得懂。
后来,孟端实在是忍不了这种生活,便叫上几个好友,冒充传圣旨的人,到都元帅府把都元帅给杀了,然后在五天之内,把河南之地的蒙元官员都杀了个遍。
就这样,孟端在河南当了五天的土皇帝,一次和老友喝醉了酒,不小心吐露出实情。
这算是被人发现了吧?
最神奇的就在这里,孟端的谎言败露后,竟没一个人敢动他,反而把揭发孟端的老友绑起来送给孟端。
孟端一看,这么着也不行啊。
正好当时朱元璋准备北伐,孟端就带着河南投降了朱元璋。
这样的人有大才啊。
朱元璋平白无故得到河南地,知道了孟端的光辉事迹后,把孟端叫过来,发现孟端是亚圣后裔,而且比较有才,干脆就留在身边当掌书记,并且很信任他,这才在洪武四年年初的时候,认命孟端为应天府府尹。
现在,这个奇人归到朱楷手下,又干起了掌书记的活。
罗贯中自然是不能和孟端的经历比的,当年他在张士诚手底下,也不过是一个谋士而已,和孟端以小吏身份拿下河南一个省,完全是两个概念。
“哼!”
自知经历不如孟端的罗贯中,冷哼一声很骄傲的说道:“某,是写小说的。”
“那你去写啊。”
孟端指着朱楷给的书稿:“这么一本警世之作,二皇子给了你写,你竟然不知好歹!”
“胡说,我难道不知道这是警示之言?”
罗贯中恼怒的说了一声,随后说道:“我、我只是认为男女之事过多,会对主上的声名受到影响。”
“呵呵……你多虑了,上面又没有写二皇子的名字,你担心什么?”
孟端看着罗贯中,对他说道:“至于你罗贯中,又有几人知晓你的名字?”
“你、吾乃二皇子门下舍人。”罗贯中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,但为了防止这本充满男女之事的警世之作被孟端霸占,他立刻对朱楷说道:“金主在上,这本书我一定好好写,认真写,绝不辜负您的一片心意。”
“嗯。”
朱楷看着罗贯中,提醒道:“你吃的是我的,住的是我的,衣服也是我的,我给你这些是让你给我写书的,不是让你忤逆我的。”
“呃……”
连忤逆都用上了……
难道,朱楷真要当我的爸爸吗?
罗贯中虽然觉得很羞耻,但也觉得自己如果真这么做了,应该不会亏。
毕竟,这是皇室中人,就算认个爸爸,也不亏啊……
自己摇身一变,也成了皇室中人,岂不完美?
嗯……就是这样。
想到自己那本《三国》里的三姓家奴吕奉先,罗贯中顿时就不觉得亏了啊。
“是,绝不忤逆金主殿下。”
孟端看着如此没骨气的罗贯中,不屑的把头扭到一边。
就这样的人,也配称自己是写书的人?无耻至极!
……
没错,朱楷就是让罗贯中写《金瓶》,他在超级远洋货轮上抄了一份《金瓶》的大纲,当然……原著朱楷也有,但他并没打算就这样拿出来,他想看看,罗贯中写得《金瓶》,和兰陵笑笑生写得《金瓶》到底哪个更好。
至于其他的故事大纲,朱楷多得是。
宝莲灯、白蛇传……这等脍炙人口的小说,拿出来都是爆火题材。
只要罗贯中有能力一直当枪手,他就有拿不完的故事。
罗贯中得到了写《金瓶》的工作,非常满意,看向孟端时像得胜将军似得。
对孟端的到来,罗贯中是非常排斥的,他认为这厮抢了他的工作,本来自己是朱楷身边的掌书记、史官,现在孟端一来,他成了副的。
就算你是亚圣后裔,以前也是应天府尹,那又如何?
现在大家都是在二皇子手底下讨生活的,你高贵不到哪去。
正是抱着这种心态,罗贯中处处看孟端不顺眼,孟端也瞧不上罗贯中趋炎附势没有骨气的样子,两人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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