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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. 第 28 章

魏鹤卿想到马车上那一匣子的金瓜子,就犯起难来。

并非是可惜金子,而是怕自己准备不周,触怒眼前这位尊贵的殿下。

她声音颤颤的,像是秋夜中一缕轻易就能被风吹散的青烟。

“带是带了的,但都是府中平日拿来赏人的金瓜子。您若拿去用的话,只怕太招人眼,”魏鹤卿觑着提灯人的神色,小心道:“我还要在青原停留几日,您若是方便的话,不然明日我给您送银两过来。”

“也好。”

元岐答得散漫,也不曾留意到魏鹤卿的紧张。

毕竟人生的头二十年里他总是被侍奉被尊崇被揣摩的那个,就算因为性情的迥异而引得众人在背后侧目,可毕竟是元后嫡子,没有哪个傻子敢以身家性命做代价,就为了当面触怒他。

这个时候他整幅心神都寄托在身前的那盏灯上。

他提着那盏灯推开了虚掩着的院门,而后用它替换了屋檐下的琉璃花灯。

等到暖融的金色光辉取代了琉璃灯盏下惨淡如水的光芒,那层笼罩在面颊上的暖意才真正蔓延到心里。

仿佛自出生以来就烙在心中的空洞,暂时被虚假的温暖填满了。

元岐低头,熄灭了那盏由宋芼所赠的琉璃花灯。

其实摆在一起就能看出区别的。青布美人灯的工艺终究稚拙了些。

凭借制灯之术成为皇族供奉,晋身为帝都大贾的百里家并非浪得虚名。论及边角上的包胶和竹料的取材,是边地工匠再努力十辈子,也无法弥补的天堑般的差距。

可就像刚刚那个人说得一样,送姑娘的礼物,合心意才是最重要的。

元岐站在高悬的青布灯下,心想再怎么样自己在李窈的心里也是能赢过宋芼的。

毕竟上辈子害死她阿兄的人可不是他。而且他和宋芼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。论家世,论地位,论容貌,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,就知道应该选他的。

这样站在灯下,将与宋芼之间,他明显胜出一筹的条件摆出来,码在心中翻来覆去地想,越想就越是笃定,越想就越觉得满意。

而那些连他也无法触碰,更遑论去界定的部分,譬如温柔随和的性情,讨人喜欢的本事,被李窈亲口承认过的爱慕,则全部被他揉成一团,塞进心底照不到光的角落。

于是魏鹤卿等在门外的冷风中,从元岐手里接过那盏琉璃花灯的时候,看见的便是太子殿下洋溢着满足与志在必得之色的脸。

熊熊燃烧的光焰照亮了这位贵人的眼睛,叫人更不敢直视。

魏鹤卿垂头拜别,听见门扉合上时刺耳的吱呀声,这才在婆子的搀扶下爬上了马车。

而后嗒嗒的马蹄声碾碎了小镇夜晚最后的热闹。

那盏魏鹤卿本来心心念念想要得到,如今多看一眼都觉得厌烦的琉璃花灯,早就孤零零躺在了马车厚厚的绒毯下。

灯芯上燃烧后带着热气的余烟,也如同街巷里零散的行人一般,散入了不知道去向的黑暗里。

*

清晨到来时,元岐刻意磨蹭了一阵才走出了屋子。

他在心里想了一夜,已经排演好了见到李窈时要说的话。

他想她看到屋檐下那盏灯的时候一定会问他,这灯是哪里来的,你身上怎么会有买灯的钱,昨夜里很晚回来就是因为出去买灯了吗?

又或许她根本没注意到檐外挂着的灯已经换了。只会像平常那样同他问好,而在他指给她看的时候,她才会用带着诧异的眼神去细细打量那盏在她屋外烧了一夜的灯。

元岐在心里默想了很多。

可是出门的时候,他看到檐角上悬着的灯不见了。

那盏青布美人灯被随意放置在泛着苔绿的矮缸上。里头灌着的蜡油大概是融化了,在粗糙的青布灯面上留下了肮脏的污迹。

矮缸旁的梨花树下早就站了几个姑娘,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。

凭借超绝常人的记忆力,元岐想起其实上次在那个小吏上门闹事的时候,这些人曾替李家撑过腰,大概都是李窈在青原镇的朋友,只是里面少了那个叫做杨嫣红的姑娘。

然后隔着人墙,他看见了抱着一堆杯盏酒樽之类的东西,从屋里走出来的李窈。

李窈把怀里的杯盏一股脑儿堆在了地上。

地上早就铺好了一张草垫,接住了花绿青白的瓷器们。

而后她冲着自己的朋友们摆了摆手:“可以挑了,喜欢的就拿走吧,这些东西反正也带不走。你们能拿多少拿多少。”

姑娘们围拢在草垫边上开始挑拣,李窈让出位置,等着每个人都挑好之后,才拿出早就整理好的包裹,塞给其中一个姑娘。

“这是给嫣红的,等我走之后,你再拿去给她。”

不久之前杨嫣红家里出了事,出海捞珠的杨家阿爹在水里叫断裂的船板给撞坏了腰。

七尺长的魁梧汉子从此再也站不起来,一家大小就全靠杨家阿娘替人缝补衣裳过活,还不知道明年的欠着的那笔珠税要如何缴纳。人如转蓬,完满之家一夕破散,在青原镇是常有的事,只是这种事情在身边人发生的时候,还是叫人觉得不忍心。

李窈在包裹里塞了银钱,还藏了记载菩珠制造法的单子。

是怕杨家人不肯收下,才出此下策,不给留他们拒绝的余地的。

挑选好东西的姑娘们陆陆续续道别离去了。

直到院子里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,李窈才顺着那道一直凝在自己身上的目光看过去。

她看见元岐站在那盏已经弄脏了的灯旁,安安静静地与她对视。他的唇边还带着一丝笑意。

“李兄的事情是已经解决了吗?我们是要离开青原吗?”

对视的那一瞬间突然变得极为漫长,李窈的嗓子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一样,她张开了嘴又闭上,而后垂头避开元岐的视线。

她的声音轻柔又平淡:“不是我们,是我和我阿兄。”

从来就没有什么“我们”。

上辈子在重明宫的三年是漫长的噩梦,今生三个月的相处也是如镜花水月般短暂的幻梦。就好像是那盆他来不及用药瓶收集的露水,被太阳一照就消散了。

“到了分别的时候,郎君你也该回自己的家,与亲人团聚了。”

元岐看见李窈颊侧垂下一缕头发,随着她故作轻松的语调,一抖一抖地晃悠起来。

他觉察到自己在压抑着什么不愿意表露出来的东西,那种东西昨夜曾经在他胸口燃烧过,那里至今还残留着带有热气的余灰。

他感觉到自己微笑起来,听见自己说:“可是我连自己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,又怎么回家呢?”

“我会让阿兄送你去府衙的,府衙里的大人见多识广,会找到你的籍册的。”

元岐感觉到自己不经意往前走了一步。

但是站在不远处的李窈没有退却也没有低头,她静静的看着他,眼睛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盛开过又枯萎了那样安静。

“可是我曾经为了你,跟你们青原镇的府衙做对,如果他们针对我,要害我的性命该怎么办?”

“我和阿兄会把你带到东海郡去的,不在青原镇就没有人能针对你。而且你放心,”李窈顿了顿,掀起唇角努力微笑,“以后我见到庙宇就会给你祈福的,阿兄是在庙里把你救回来的。我多替你祈福,一定能保佑你一生平安顺遂,万事如意!”

骗子。

元岐在心里冷冷地说,他看着像是李窈脸上像是糊上去一样的灿烂笑容,手心发热,很想捏着她的腮肉用力揉捏,直到她肯将那种惹人厌恶的表情收起来。

但是他终究没有那么做,现在已经不是从前了。

他只是微笑着点头。

“如此还真是劳烦你。人一辈子如果能万事如意,那真是没有遗憾了。”

李窈摇头,想说其实并不麻烦的。但是一直撑着的那口气用到这里就算是完了。

她觉得话说到这里也就够了,所以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看元岐收集昨夜的露水。

而后目送他拿着装了露水的白瓷瓶子,出门去送往医馆。

一墙之隔的小巷子里。

元岐顺手将白瓷瓶摔了个粉碎。

昨夜从树叶上滴下来的露水迸溅到墙家路旁,与泥沙混作一团,成了惹人嫌弃的污迹。

他沿着狭长的青石巷往外走,把影子和碎裂的白瓷瓶都抛在身后。一直走到昨夜与人约定好的地方,才停下脚步。

“您来了?!”

魏鹤卿比约定好的时间早到了很久,看见元岐身影的时候她就叫人从马车上拿来了一个锦囊。

锦囊沉甸甸的,里头是预备好的银钱。

东宫储君在代天子巡幸东南时于海上失踪,又出现在这里的原因是什么,魏鹤卿已经不敢多问。她只是模糊地感觉到这里有一个机会,一个帮助家族权势更上一层楼的机会。

魏鹤卿捧着钱袋侯在马车边上,看着那个高大青年一步步走来,而后居然挥开她的手,自己上了马车。

“您这是!”

她捧着钱袋不知所措。

元岐掀起纱帘,从那扇小小的窗扇里俯视魏鹤卿和她手中的锦囊。

“那个不需要了,去你住的驿馆。你是一个人来青原镇的吗?”

“不,不是,还有我四舅舅。”

迎上青年冷冰冰的目光,魏鹤卿补充道:“东宫御殿指挥使魏长元。我是舅舅本来就是侍奉您的臣子。”

元岐点了点头,胸中烧着的火终于有了止息的趋势。

他想着李窈说过的话。

如果连眼前的愿望都无法满足。不能重新将她拥入怀中的话,那又算什么万事如意呢。

作者有话要说:

狗子喜欢比烂。下章禧妃回宫(bush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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