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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重生

天刚泛起鱼肚白,一阵嘹亮鸡鸣唤醒众村民,杜思在床上滚了几下,才堪堪起身。

推开松散木门,大自然的香气扑鼻而来,杜思顶着一头乱发去洗漱。

晨嚼齿木、清水拭脸,这充满原始气息的做法无一不提醒着杜思——他穿越了。

没错,他从地球中国某市某区某大学宿舍来到了……一个架空世界,这里与中国古代十分相像,却又不属于他所认知朝代里的任何一个。

想到这里,杜思淡定的吐掉口里的木屑。

他一觉醒来便躺在这个屋子,手里握着一封信,地上躺着茶杯碎片,还有湿漉的里衣领。

现今正是穿越剧风靡的时代,杜思打量一番便知自己撞了狗|屎运,他认命翻开那封信,而那封信上的内容差点令他将眼珠子瞪出来。

艰涩难懂的蝇头小楷写满整整一张纸,看的杜思苦不堪言,但还是大致读出信上内容。

这是一位姓李的知府大人寄来的,原来他与杜思的父亲杜永秋是挚交,如今自己飞黄腾达,便想着为他儿子在县城谋个差事,好让他父亲安息。

字里行间,透露出满满诚意,还立字认杜思为干儿子。

原来原主名叫杜思,倒是与他同名同姓,而他刚好是法医专业的,才不至于露出马脚。

杜思闭上眼,身体之前的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;原身的亲爹将他拉扯到八岁便撒手人寰,杜思一直寄宿在亲戚家里,受尽白眼,这封信对杜思来说犹如雪中送炭,他收拾行李来到隆化县,给县令大人出示这封信上的官印,才算有了个落脚处。

他是怎么死的呢?

在最后的记忆里,原身卧在床上,一手拿着信一手端着茶,似乎是因为幸福来的太突然,过于激动,那时他刚好饮茶……

一个不小心给呛死了。

杜思用衣袖擦擦脸,简单的束起发,算是整理好仪表。

古代生活枯燥无趣,洗浴不便,穿衣方式繁琐,更没有现代社会丰富的夜生活。

他没有钱,晚上不能出去玩,只能看杜永秋留下的手札,之后睡觉,息规律越来越像早睡早起的古人。

杜思还没学到什么,皮肤倒愈发白皙,远远看去像发了光一般显眼。

“公子,到餐点的时辰啦!”

一个蓝衣小童跑进院里,睁着亮晶晶的双眼看着杜思。

“走,跟本公子吃早饭去。”

杜思挥一挥衣袖,带着小童出了小院。

一些捕快早已洗漱完毕,在拐角处谈笑,他们身穿绯色圆领衫、腰间束以革带,脚携黑靴,前胸与后背均印上黑色的‘捕’字。

这个朝代说起来也与中国古代大相径庭,周氏即皇姓,京城为首都,大周王朝统治已达五百余年,当今以周小皇帝周孝文当掌,风调雨顺、国泰民安,诩封为永熙年号,隆化县身处隆兴运河河西徐州一个靠山的一个小地方,距离京城甚是遥远。

譬如捕快衙役这一行业,没有古书中记载那样低贱,反而受人尊敬,虽然…拿的钱不多。

面前的捕快一个个生的虎背熊腰、膀大腰圆,眉毛粗的跟黑炭有的一拼,正义感爆棚。

他们见了杜思,均眼角一斜,装没有看到他。

杜思也不生气,径直走出去。

“哼、当今这世道也是愈发让人看不清,一个黄毛小儿都能去当仵,我看母猪都能上树了!”

背后中气十足的话引起许多共鸣,杜思扣扣耳朵,全当自己耳聋眼瞎。

“公子,他们怎能那般说你!”

小童忿忿不平道。

“嘴长在他们身上,想说便让他们说去吧。”

“可是…”

“杜蘅,别婆婆妈妈的,我肚子都要饿扁了。”

杜思一把拉起蓝衣小童,从衙门后门绕出去。

蓝衣小童是他刚来到这里在集市上买来的小厮,杜思见他可怜、自己又被衙门众人集体无视,就将他带回来解解闷。

他没有名字,杜思看他喜好摆弄花草,便给他起了‘杜蘅’这一名字。

隆化县的村民早早起床,这时已有许多小摊店铺开张,挑担运货的人往来不穷,构成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。

“可是公子、他们那话也太羞辱人…”

杜蘅还在纠结捕快的话,杜思刚好找到早摊。

“公子,你不生气吗?”

“当然不气了,我本就是走后门才进来的。”

杜思挥袖散去桌上灰尘,一屁股坐到长凳上。

“公子你不要如此声张、这种事乱说不得的!”

杜蘅恨不得捂上他的嘴巴。

他好笑的望着这小童,“何况我年龄这般小,十五能当上县城仵、要你你信吗?”

杜蘅瘪着嘴摇摇头。

“柳娘、豆腐脑油条各来两份——”对着大腹便便的老板娘,杜思扬声道。

其它摊上的客人纷纷回头,杜思又笑道,并不在意这些目光,笑得亲热得对着老板娘继续说道,“柳娘最近愈发水润了,隔壁县的豆腐西施见了怕是都要称柳娘你一声妹妹。”

“诶呦、你这张嘴真甜!”

杜蘅呆若木鸡,傻愣愣的望着自家公子。

于是,杜思得到满满两碗豆腐脑,老板娘友情附赠一根油条。

“公子…这、这有失身份啊…”杜蘅眼看别人往这儿瞧,脸都快抬不起来了。

“吃饭。”

杜蘅乖乖闭上嘴。

杜思两三下吃完油条,开始吸溜豆腐脑。

“对了公子,我昨日听衙役说,今儿要来个新捕快呢。”

“喔。”

杜思喝的正欢。

“据闻辰时来报到,现在太阳才刚起来,也不知何时才能见到他。”

杜蘅满脸遗憾,见杜思没有什么反应,他又苦口婆心劝道。

“公子,虽、虽公子靠取其他渠道进了衙门,可也断不能让那帮人小瞧了去!”

杜思胡乱一抹嘴,“结账—”

于车水马龙的街道,人来人往、好不热闹,一位身着深蓝便服的青年行于其中,他乌发高束,背脊挺立,气质出众,来往路人无一不纷纷盯着他看,青年如墨般的眸子望一眼隆化县深处——那正是衙门的方向。

二人吃完豆腐脑,准备走回衙门。

迎面走来两个巡逻捕快,见了杜思将下巴抬高,硬是将脸扬到看不见杜思的位置。

“瞧那模样,鼻孔都快冲上天了!”

杜蘅忿忿道。

“无事嫌夜长,有事嫌日短。”

杜思笑笑,“等衙门忙起来,就操不了这心了。”

起初,杜思也想干票大的,好让那些捕快对他另眼相看,他对自己走后门的行径也是有些羞愧的,天天被人揪着‘后门’二字不放,是个人都会注意。

可这隆化县民风淳朴、风调雨顺,自他三个月前来到这里,看到最多的便是丢失案,说起杀人,那已是几年前的事情了。

杜思在书中学到的办法一个也用不上,他又生的瘦弱、不能干体力活,无奈成为衙里唯一闲散人员,久而久之,人人都知道他有个做知府的干爹了。

“公子?公子!”

杜思被嚷嚷的脑袋疼,抬眼一看、他们已经走到衙门口了。

衙门前是个岔路口,正对县城隆化大道,只见一座巍峨建筑耸立眼前,敞开的红色大门一望到底;俗话说衙门大门朝南开,踏上高阶,便可望见仪门与大堂,地上灰色石砖一尘不染,两旁捕快腰携横刀,正气凛然。

一轮红日从东方升起,无限红霞照耀在衙门壁砖上,洒下片片余晖,那种似乎要融入骨头的炽热温度灼烧着杜思双眼,引领他进入另一个世界。

每每看见这番景象,杜思的血液鼓噪,有什么东西仿佛要冲破血管束缚、翻涌出来。

这位法医专业的学生心中有一个小小的梦想,杜思之所以踏入刑侦领域,是因为他的正义感强的太多。

他从小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,幸好院长靠爱发电、真心收留他这样的孤儿,杜思才没有长歪,也正是因为他极听院长的话,才没有报刑侦专业,院长担心他安全,强烈要求杜思选其它专业,最后杜思才去了法医学院。

自杜思来到这里,那股正义不减反涨,古代条件有限、许多冤假错案屡屡皆是,报案人反不能得到一个公正处理,又有多少人能在官府洗清冤血、得以伸张正义?

古往今来,为官者当以报效社稷、心系苍生,他虽只是个小仵、官品都排不上号,可在这隆化县,却也是有些用的,为了隆化县百姓,他定要做好本职工、也算是尽了原主父亲那般良苦用心。

世日之下,朗朗乾坤,杜思想做那轮红日,散发无数光芒,照得这世间罪恶无处躲藏、洗净天下冤屈,将那穷凶极恶的罪犯绳之以法。

杜思瞅着衙门大堂,若有所思。

“公子、你怎么愣在这儿,我们要进去啦!”

杜蘅摇摇失神的杜思。

杜思回过神,拉着杜蘅走进去,一路上收获诸多白眼,杜蘅眼看着就要开口,杜思却一把捂住他的嘴。

杜思朝杜蘅眨眨眼,这小孩想争辩几番,还是放弃了。

说起来,这个隆化县风平雨顺,衙门更是正正气气,容不下一点罪恶,于是‘罪恶’的杜思走了后门,被众人诽腹。

杜蘅眨巴着眼睛,盯着杜思的后背若有所思。

二人才进入仪门,准备从一旁小道绕到杜思居所时,仪门照壁传来争执声。

“大人!这个卖米的偷了我家的鸡还不承认,你可要为我做主啊!”

“胡说八道,分明是你盗了我家大米,反倒打一靶陷害我。”

两人左一句大人、右一句大人,叫的那名堂役头都要大了。

主仆二人对视一眼,相继走上前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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